1、12周岁以下儿童收费标准:只含目的地用半餐、旅游车位及导游服务。
2、因此团是散客拼团,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飞机返程如出现24:00以后抵达北京均视为24:00前结束行程,请游客谅解!
3、行程中所列的餐食,早餐为酒店内含。正餐:三餐为8菜1汤桌餐,途中不用餐者餐费不退。
4、因是包团产品,客人一经定团,产生车费150/人、往返大交通88/人,综费100/人,退团将损失338/人,中途因客人自身原因需脱团或离团的,退还未参加项目门票。其他费用一律不退。
5、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6、行程中部分包含景点依照当地景区规定,对特定持证人给予门票优惠,请您携带学生证、老年证、离退休证、军官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务必提前向导游出示。如遇门票优惠,将以旅行社享受的门票折扣价格与实际优惠的门票价格的之间的差额,当地统一给您办理退还。
7、火车票为实名制订票,所分铺位随机产生,故不能保证铺位的合理性,客人退票需持本身份证到火车站自行退票,由于旅行社无法代退,故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参团,火车票全损(包括异地火车票),客人报名需要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如果出现错误,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火车站自行处理(结果以实际火车站通知为准)。请谅解!
8、景点首道门票是指景区收取的,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单独收费的小景区、或景区内需要另行收取的交通费用。
9、地接质量以客人在当地意见单为凭证,请您认真填写,如在当地有投诉意见,我社承诺先行赔付。
10、本产品地接社为西安旅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见行前所发的出团通知。
11、本团队导游、紧急联系人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将在出团通知中载明。
12、出团通知将在出发前1日向游客发送。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 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 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三、 双方同意,就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对主合同修改如下:
因十一黄金周团队为提前控车、控房、控票、 如旅游者在出发前20天(含本日)以内通知组团社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等实际损失(客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往返火车票退票费手续费。当地旅游车费 房费定金 当地导服费)
四、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火车票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拒绝该请求。
五、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七、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公共交通经营者包括:飞机、列车、轮船、轮渡、地铁、城铁、公交、包机、包船、专列等旅行社无法掌控交通工具运行时间和运力安排的公共交通项目的经营者。
八、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九、在旅游出发前,旅行社将向旅游者发送“出团通知”,该“出团通知”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该“出团通知”中的行程安排与本“旅游行程”中“行程介绍”不符的,以“出团通知”为准。
十、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如与《旅游法》不一致的,以《旅游法》规定为准。
三、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 行前解约风险提醒:
1.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约的,将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旅游者还需要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请旅游者详细阅读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出行可行性。
2.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
二、 西安旅游警示:
1、西安气候干燥,旅游期间请多喝水;
2、在陕西旅游期间请时刻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大额的现金请寄存宾馆前台;晚上休息时请扣好酒店的 防盗锁,关好门窗;
3、旅游期间谨防天气变化 ,并请游客自己备好雨具和自己常用药品;
4、出门在外以和为贵,请游客不要和当地人发生冲突,有事情可以告知导游协助其解决;
5、陕西有少数民族,团员外出自由活动时,请结伴而行,如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和领队或全陪联系;
6、游客进房间时检查房间备品,如备品缺少时,请马上通知服务员,在房间内请按酒店要求爱护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时在退房前请您按酒店规定自行赔偿;
7、因西安是中国较保守地区,游客在西安旅游期间请勿带不健康人员进入酒店内,以免中入圈套;
8、游客在西安旅游期间,如在酒店娱乐时请勿使用现金并关好房门,如有不熟悉的声音敲门时请谨慎开门;
9、老年游客在西安旅游期间,请自备防滑托鞋及药品等,多用熟食,如身体不适请及时通知领队和导游;
10、因6-10月份西安天气特别炎热(中午直射气温40度左右),在团队游览过程中,如部分客人(不足团队总人数的一半)提前结束所参观景点返回时,请告知游客暂寻求阴凉处纳凉,以免中暑,当提前返回游客达到团队人数的50%时,车辆方开空调,请予以理解!
11、黄金周期间,因出行人员较多,各酒店、餐厅、景区(尤其是兵马俑、华山等)都会出现拥挤及相互等待现象,道路也容易出现堵车,敬请理解;
12、游览中请保持良好心态,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三、 第三方责任告知:
1.航班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说明:非旅行社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华山注意事项:
1华山上多风,夏季湿气较重。登山前,最好备几件御寒衣物,还可随身携带一件轻便塑料雨衣。 华山景区全年开放。一般大雨(雷雨天气)会有小型泥石流,华山旅游管理部门及时通知山上游客避雨并停止卖票。
2一定要带够水, 登华山一定要着软底运动鞋,因为山路台阶较多,登山不但是对意志的考验,也是体力的比拼。
3另外,手套、袜子、拐杖等则依个人而定;登华山十分容易口渴,但是途中切勿豪口大饮,小饮一下润润口最宜;登山途中注意环保,请勿乱扔垃圾,建议自己带回山下。
4另外,华山严禁烟火,请吸烟的朋友们注意;攀爬长空栈道以及鹞子翻身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切记。到青柯坪后,最好买双手套戴上,以免爬山时被铁索上的同心锁划伤。
5山上物价较高,所有东西都是挑夫从山脚下辛辛苦苦挑上去的。1山上有很多当地人沿途设点摆摊,出售一些草秸编织品和民间剪纸等具有浓郁陕西风情的特色商品,但需要注意的是购买时最好不要因价格而发生争执。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付款
1) 门市签约:到门市支付现金或者POS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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