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
波兰签证办理信息:
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注:需提供
波兰文或英文资料;如提供中文资料则需附加
波兰文或英文译文)。
1.护照在要签发的
签证有效期后需仍有九十天的有效时间。
2.需提供字迹工整并贴有一张照片(35x45mm,免冠)的
签证申请表格。
3.用波兰文或英文说明申请人在波兰旅游的具体日程安排(其中包含申请人中国至
欧洲至中国全程机票预定信息及在波兰境内主要城市旅游期间住宿饭店预定信息。
4.需提供申请人在波兰境内全程旅行有效的健康保险证明,保额要求达到30000欧元以确保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和申请人因生病从波兰返回中国的交通费用。
5.申请人在波兰 旅游期 间财务状 况证明(金额按在波兰旅游期间每一天不少于300兹罗提或600元人民币计算)。
6.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包括:单位地址,办公室电话及传真,有签署权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写明姓名及职务的印章),介绍信需陈述:聘用证明以及申请人职务,工资,同意申请人休假出国旅游的证明以及接受申请人旅游归来重返工作岗位的证明。
7.户口本原件及所有页和加页的复印件(注意:复印一定要完整,从封面到封底)
8.名片2张
9.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A4)一份(盖单位公章);尽量提供!
波兰驻中国大使馆信息: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1号
电话: 65321235 65321236 65321237 ; 65321888(商务处)
传真: 65321745(大使馆) 65323567(领事处) 65324958(商务处) 65321246 (武官处)
波兰驻中国领事馆信息:
波兰驻
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
广州沙面大街63号
邮编:510130
电话:(008620)81865009,81861854,81900040
传真:(008620)81862872
电传:(85)441131 KGRPG CN
电子信箱:plcogeca@public.guangzhou.gd.cn
波兰驻
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建国西路618号
邮编:200031
电话:(008621) 6433-9288
传真:(008621) 6433-0417
电子信箱:cgpl@polandshanghai.org
它负责的领区有
上海、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苏省和
浙江省。
波兰驻
香港总领事馆
Suite 1006,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Central, Hongkong
电话:(00852)284-00-779
传真:(00852)2596-0062
中国驻波兰大使馆信息:
地址:ul. Bonifraterska 100-203 Warszawa,Polska (Poland)
电话:0048 22 8313836
传真:0048 22 6354211
网址:www.chinaembassy.org.pl;pl.chineseembass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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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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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13:30 - 15:30
周三、周四:09:00 - 11:00
领事部电子信箱:consular@chinaembassy.or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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